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

[即時訊息] -【酒後試槍遭檢舉 @ 北港警查獲改造手槍】






雲林縣水林鄉一名47歲無業的李姓男子日前為幫友人出氣,在酒後嗆聲他擁有槍枝,朋友不信,隔日,李男拿出一把改造手槍試射,勤區警員蔡英信勤查時獲報,與北港偵查隊幹員在李男與友人車上查獲彈殼1個,李男在警方策動下,帶同員警前往住處起出改造手槍1把、子彈3顆,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解送雲林地檢署。
據警方調查,李姓男子日前與人聚會,聽聞友人受辱,決定要替友人出頭,李男當場大聲表示擁有槍枝,在場者卻沒一個人相信他,為了證明自己有真槍,李男在26日下午於大排水溝空地試射後撿拾該枚已擊發彈殼,再約楊姓友人到小吃部喝酒,於車上李拿出彈殼交給楊要他留做紀念,即隨手丟在置杯孔內。
李姓男子原本蓄意的想向朋友炫耀,認為自己暗地試槍犯行無人知曉,未料北港警方獲報後立即通報並協尋他的行蹤,且立即掌握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態逮人。
李男3人在小吃部內飲酒狂歡數小時均已醉倒在內,警方叫醒3人,楊姓車主同意警方搜索車內物品,目視即發現彈殼被丟棄在置杯孔內,旋即將在場3人帶回分局偵訊。
李男自知難逃法網,在警方勸說之下帶同返回住處起出1把改造92手槍及3發子彈,李男向警方供稱,槍枝係張姓男子生前交付給他,警方在27日將李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解送地檢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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