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9日 星期六

即時訊息-【貨運司機自聘「隨車員」未付薪資 遭監守自盜「i-phone6」】





 臺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日前接獲線報得知:國內某知名貨運公司於今(103)年10月間,發生陳姓送貨司機(44歲)遺失客戶1部高檔「i-phone6」熱門手機,疑似有專人尾隨貨車而趁機竊取特定財物。惟經專案小組查證,復調閱相關錄影監視系統並未發現有尾隨之嫌犯,爰著手朝內賊方向偵查。1127日警方在桃園市中正路某百貨公司,查獲持有該失竊手機之陳姓專櫃小姐(27歲)以15,000元價格向自稱「張子威」之送貨員所購得;復經陳女指證該犯嫌即是本名張○○,旋由專案小組循線緝捕張嫌到案。
    案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,張嫌原係任職於外包人力公司員工,因多次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被警方查獲而遭解雇,遂轉為擔任陳姓送貨司機之「隨車送貨員」,陳姓司機屢次積欠其月薪1萬餘元之工資,張嫌即在受命前往收取物流公司貨物時,目睹委送貨物係現今市場最夯「i-phone6」手機,突心起盜心,將客戶委送之5支裝箱手機,以未破壞外箱的細膩手法,從中竊取1支,整個犯罪過程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,再轉手賤賣銷贓予不知情之陳姓櫃姐,全案於偵訊後,依竊盜、贓物等罪嫌,將渠等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警方呼籲民眾勿存有貪便宜心理,購買來路不明或顯與對價不相當之物品,以免受騙上當或成為故買贓物之嫌疑犯,若有遭受相同詐騙或購買來路不明貨品之被害人,請勇於出面指證,以利查緝,共同維護社會治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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